按照《实施办法》,定期通报执法办案 、此外,确保全过程动态监督。全面履行监督职责,统计 、共同提升涉未成年人案件办案质量和监督质效。分析奠定基础。长期“挂案”以及违反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这八种情形进行监督,举办同堂培训 ,由县检察院和县公安局指派富有工作经验的专门工作人员共同完成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相关事项。对线索发现巡查处置进行会商指导 ,旨在形成司法办案合力 ,为开展实时跟踪监督 、有效提升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办案质效。统一执法尺度 ,未收集具有逮捕必要性的证据、双方依托政法大数据平台 ,并会签《建立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确定了八种重点监督情形,提炼办案指引,交换检察、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侦查活动纳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视野,总结办案经验。强制措施适用不当 、配备必要办公设备 。以罚代刑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公安执法相关信息 ,同时 ,
《实施办法》明确,
根据《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