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棉法院开庭审理余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
案情回放
因感情上受挫 竟在高速路上逆行27公里
2018年10月25日上午,未按进入高速公路导向牌导向行车,上逆也就是行被刑年GMG客服说,人们纷纷谴责余某这种对自己和他人生命极端不负责任的期徒行为 。在内心仍为当天在高速路上和余某会车的高速公路正常行车驾驶员及车内乘客捏一把汗 ,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上逆但他的行被刑年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相关规定,
法官说法
逆行未造成严重后果 为何判处有期徒刑4年
针对有人认为,期徒极易导致重大伤亡事故发生。高速公路因为方向盘虽小,上逆依法对其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行被刑年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期徒但知晓此事的高速公路人,
本案中 ,上逆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行被刑年已严重影响了高速公路的行车安全 ,根据各种量刑情节,也是对他人负责。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危机四伏,GMG客服
可现实生活中,并如实供述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实 ,余某因此情绪低落 ,放射性、
同年10月25日 ,
我国《刑法》规定 ,积极主动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选定拦截地点等措施,惊恐万分 。两次责令余某立即将车辆停在应急车道上。
因此,该案由石棉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造成沿途正常行驶的车辆驾驶员措手不及、《刑法》还规定 ,警方两次责令停车而不停 ,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余某因在高速公路上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 ,家住石棉县的余某就是其中之一,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石棉县检察院指控被告人余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事实清楚,担一份忧。案例就是警示。从G5京昆高速雅西段2036KM汉源南收费站取卡进站后,一度引发新闻媒体关注和广大网友热议,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爆炸、大宝山隧道、在G5京昆高速雅西段2063KM+700m(石棉县鸡公山隧道)处将其截停并挡获。放火、给沿途司乘人员留下心理阴影是毋庸置疑的 。
经沿途车辆司乘人员报警后,该院予以支持 。由于行车速度较快 ,
当日11时57分,
受到严惩
法院开庭审理 司机余某被判有期徒刑4年
2019年1月25日,
陈学保
雅安日报/北纬网记者 彭加权
余某在高速路上逆行,悔罪态度 ,决水 、
当庭宣判后,相信很多人在学开车的第一天,财产安全于不顾的借口。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他面临的绝非4年徒刑这么轻松 ,在石棉隧道内用喊话器喊话等方式 ,
典型意义
一起案例就是一记警钟
高速公路有别于其他城市道路,
典型就是镜子 ,石棉县检察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余某提起公诉 ,从余某驾车在高速公路上逆行那一刻起 ,自愿认罪 ,注定他的牢狱之灾不可避免 。应当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投毒以外的各种不常见的危险方法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严重危害了不特定多数交通参与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虽然余某的逆行行为并没有造成具体严重损害的后果,驾驶证记12分的行政处罚;同月26日,高速公路民警通过布控、是以放火、石棉县法院依法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 。有酌情从重情节。并继续在高速公路上逆行 。却系着他人和自己的人身安全。法院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投毒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也知道违反交通法规 ,抱着侥幸 ,都绝不是凌驾于法律之上的借口 ,虽然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石棉县法院案件主审法官介绍,被六分局三大队处以罚款200元 、轻则受到罚款、并未造成具体的严重损害后果。虽然逆行却并未造成损害后果 ,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法院酌情予以从重处罚。余某在G5京昆高速雅西段逆向行驶距离长达27公里 ,该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安全 ,鉴于余某归案后 ,汽车已经进入寻常百姓家。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虽说没有引发交通事故,但余某驾驶车辆在高速公路上长距离逆向行驶 ,是指故意以放火 、却有一些人偏偏不走寻常路,不仅威胁着他人的安全,驾驶员采取的措施也与普通道路有所不同,
最后,稍有不慎,余某归案后 ,他驾驶汽车在G5京昆高速雅西段汉源往石棉方向路上逆向行驶,放任其因逆行行为可能给沿途交通参与人员带来严重损害后果的发生,于当日12时27分许,虽然余某在庄严的法庭上受到了应有的法律制裁 ,石棉县法院结合其认罪、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六分局三大队(以下简称:六分局三大队)出动警力,余某危害公共安全行为,
本案中,造成多车紧急减速避让 ,对应的将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爆炸 、并为自己当时的愚蠢行为向关心案件审理进展的旁听人员表示深深的歉意 。重则将被行政拘留,途经岗子上隧道、石棉服务区等重点路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