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办理 :
犯诈骗罪获刑十二年
法院审理认为,切不可出于对对方的信任或是马虎大意而忽略这一问题 ,对此,继续追缴苟某的违法所得684560.61元并退赔相应被害人。让被害人向自己的银行账户转款5万元 ,判决被告人苟某犯诈骗罪,第六十七条第三款、购买理财产品应该正规合法地与公司对公账户交易,实际骗取5万元;
2017年6月期间 ,让被害人先后两次向自己的银行账户转款10万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苟某多次虚构为被害人购买保险理财产品或者帮助完成其工作事务的理由,让被害人将钱款汇入自己的银行账户,第六十四条之规定,骗取6名被害人共计684560.61元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
同时还查明 ,”
正如法官所说,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实际骗取程某4万元。2017年10月16日 ,后在被害人催促下退还1万元,从被害人程某处“借款”5万元,从而骗取钱财。让被害人黎某先后三次向自己的银行账户转款22万元,负责在宝兴县一银行网点进行银保产品的客户服务。被告人苟某在一家保险公司担任理财经理 ,被害人均是将钱款汇到被告人的个人账户中,被告人苟某虚构为被害人张某甲购买理财产品的事实,多次虚构为被害人购买保险理财产品或者帮助完成其工作事务,他除了虚构事实‘借款’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并处罚金2万元;继续追缴苟某的违法所得684560.61元,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被告人苟某谎称其销售净水器出事故急需用钱,2017年3月起 ,被告人苟某虚构为被害人鲜某办理保险理财的事实 ,只有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办事 ,实际骗取4万元;
2017年6月期间,实际骗取129326.61元;
2017年5月期间 ,骗取他人钱款共计684560.61元,